根据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人员申报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函》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关心支持济南建设发展,是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近三年与济南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且下一步有明确的合作目标。
2.近三年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济南市经济建设,取得良好业绩,且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
申报业绩、各类获奖项目需在2014年12月—2017年12月期间获得;重复获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外省市和国外获奖项目不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仅做参考。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数量
各单位限推荐1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1月22日下午5:00前将《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522),电子版发送至rcb@sdu.edu.cn。请齐鲁医学院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边莘茹、王璐璐 联系电话:64847
齐鲁医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秦秀贵 联系电话:80106
附件1: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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