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立项的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3        点击数:

 各学院、所(中心)、项目负责人:

根据《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5年度立项的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结题验收以《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主要考察指标:项目是否达到按任务合同书中的考核指标要求,产出的科研成果(必须标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的成果)等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是否合理及经费完成情况。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填报《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立项项目建设成效信息表》电子版,2018131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联系人:耿婕、王培,联系电话:64557E-mailszb@sdu.edu.cn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2.结题验收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统一收回项目结余经费,三年内学校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

 

    人事部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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