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2011年度聘期期满人员考核和续签合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学校对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期满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12006年入校具有博士学位签订5年聘期协议人员
  22006年续签5年聘期协议人员
  32008年入校实行人事代理签订3年聘期协议人员
  42008年续签3年聘期协议实行人事代理人员
  52009年入校的师资博士后
  62009届保留入学资格辅导员转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教师岗位人员和师资博士后包括教学、科研、培训等情况;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包括岗位责任和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
  2、各单位对申请者按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分类进行考核并填写《聘期期满考核表》。
  3、根据聘期期满考核结果,结合其上一期聘用合同内容、单位发展需要,确定拟继续聘任人选。
  4、单位组织续聘人员填写《岗位目标责任书》、《聘用合同续签书》。
  5、单位将相关表格报人事处备案。
  四、有关续聘合同期限的说明
  12006年入校具有博士学位签订5年聘期协议人员、2006年续签5年聘期协议人员:签订5年协议,续签起止时间为2011716日至2016715日。
  22008年入校实行人事代理人员(教师岗位需按合同规定考取博士学位)、2008年续签3年聘期协议实行人事代理人员、2009届保留入学资格辅导员转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签订3年协议,续签起止时间为2011716日至2014715日。
  32009年入校的师资博士后:按照《yh533388银河师资博士后暂行管理办法》(山大人字【200743号),师资博士后在站时间为两年。师资博士后人员必须按期出站,方可进行考核,然后确定拟继续聘任人选及相关事宜。签订5年协议,续签起止时间为2011716日至2016715日。
  五、日程安排
  1、按照合同及文件的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截止至2011617日不向本单位申请续签合同者,视为放弃与学校续签聘用合同。
  2、请各单位将《聘期期满考核表》、续聘人员《岗位目标责任书》、《聘用合同续签书》(均为一式三份)和《单位2011年度续聘人员情况汇总表》于2011630日前送交人事处人事调配科,同时,将《单位2011年度续聘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k@sdu.edu.cn.
  六、表格下载
《岗位目标责任书》(B5纸打印)、《单位2010年度续聘人员情况汇总表》请从人事处人事调配科表格下载栏中下载。《聘用合同续签书》、《聘期期满考核表》请于2011613日至615日以学院(处、所)为单位到人事调配科领取。
  七、注意事项
  1、人员聘用是严肃的法律行为,请各单位在签署续聘合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慎重对待聘用合同内容、约定条款和签署时间,留存所有书面材料,并做到专人负责。
  2、《单位2011年度续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应填写本单位需续聘的所有人员情况。
  3、各单位在审批因公、因私出国(境)时,请关注其是否签订了聘用合同。对聘用合同在出国(境)期间到期的人员,应在出国(境)前续签合同。对目前已经在国(境)外的合同到期人员,可先在《单位2011年度续聘人员情况汇总表》上注明情况,待其返校后10日内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4、师资博士后的续聘材料中,需附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出具的《yh533388银河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通知》。
  5、由于部分单位未按照《关于领取2010年度续聘合同材料的有关通知》取回相关材料,此次领取《聘用合同续签书》、《聘期期满考核表》时,请顺便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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