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申报问题的重要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4月18日,科技部网站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要求”( http://program.most.gov.cn/htmledit/A29E2470-D034-CC30-303C-0C70345373CB.html),对2013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征集工作做出了进一步部署。现根据通知精神将2013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征集工作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申报项目将通过视频答辩、专家咨询、方案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从中择优确定2013年度计划备选项目,并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预算落实情况安排立项。征集类别主要有前沿技术研究类、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1.前沿技术研究类
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备选项目征集指南
1、高新技术领域:包括先进制造、信息技术、交通、现代服务业、地球观测和导航、先进能源、材料七个领域,指南已转发于http://www.xsyjb.sdu.edu.cn/website/getNewsDetail.do?newsId=2976
2、社会发展领域:包括资源、环境、海洋、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及其他五个领域,指南已转发于http://www.xsyjb.sdu.edu.cn/website/getNewsDetail.do?newsId=2993
3、农村领域,指南已转发于
 
三、推荐主体及推荐限额
根据科技部要求及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相关的推荐主体与推荐限额公布如下:
1、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部对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我校主要可通过参与教育部与山东省科技厅的竞争获取名额。其中教育部共有名额100项;山东省共有名额10项。
另: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有推荐名额(详见附表),据了解其中一些部门可能存在空闲名额,各位老师若有熟悉单位,也可自行联系通过其进行推荐上报。
2、社会发展领域: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社发领域限定社发领域的相关单位,不限推荐限额。经我部与科技部高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落实,我校可参与社会发展领域申报,且不限推荐限额。
3、农村领域:农村领域限额申报。由于名额有限,而偏远地区往往申报数量不满额,建议可以走偏远地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渠道。
四、申报资质及限项要求
1.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2013年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项目,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申请项目参与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在研项目原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可不计入)。
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视情节严重取消申请单位、申请人1-3年申报资格。
2.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技术负责人。
五、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 申报者应针对各领域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课题)。申报项目(课题)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2. 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3.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课题)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农业领域的项目申请者须签署申报承诺书。
4.申报项目(课题)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课题)推荐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课题)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5.项目(课题)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我校申报的有关事宜
1、请有申报意向老师尽早与我办联系沟通申报事宜,并将拟申报项目题目、所属领域、指南方向、负责人、联合申报单位等信息发送至我办邮箱。
2、鉴于部分项目鼓励企业申报,请相关研究领域老师积极与相关企业联系共同申报。
联系人:刘德宝 栾维东
联系电话:0531-88361855,88369278
邮箱:zdb@sdu.edu.cn,liudebao@sdu.edu.cn
 
 
yh533388银河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

相关链接及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的第一轮通知
2、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的第二轮通知
3、 关于组织申报农村领域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的通知
4、 2013年度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高新领域备选项目推荐渠道及数量
 
推荐主体
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备注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
教育部
100
 
 
中科院
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民航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各3个
 
 
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
各1个
 
地方科技部门
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辽宁、陕西、浙江、福建、湖北、山东、黑龙江、重庆
各10个
《2011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中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高于50%的地区
 
其他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各7个
 
 
计划单列市
各3个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化工工业协会
各2个
 
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和转制院所的中央企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各2个
 
 
国务院国资委所属的其他高新领域中央企业
各1个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绵阳科技城;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各5个
此类推荐主体推荐的预备项目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上报,并在项目清单备注栏中标明。
 
国家高新区
各2个
 
 
苏州工业园区
2
 
 
绵阳科技城
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各1个
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推荐函落款为联盟名称,并加盖联盟理事长单位公章。
科技部批准开展半导体照明试点的37个城市
各1个
限报材料领域特定方向,申报要求参见材料领域的指南。此项推荐不占用所在地方科技部门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