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超期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06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我校将于2012111日起,开展清理超期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按照中国博管委要求,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逾期未出站的将其网上出站申请封锁,博士后本人不能办理出站手续,有特殊原因的,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流动站审批通过,学校报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再报全国博管委,经全国博管委审核同意的,开通网上出站申请,限期出站,仍未出站的做退站处理。要求各站负责人于20121130日前整理超期未出站人员情况,督促超期博士后人员尽快完成工作内容,向博士后办公室书面报告超期原因和提出何时办理出站手续的说明。

 

博士后办公室在归纳和整理各设站单位的书面报告后,拟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请示如下相关事宜:

 

一、     已经做完出站报告经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将博士后期满登记表交学校博士后办公室的,同意其出站,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集体申请开通其网上出站;

二、     未进行或通过出站报告的,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流动站审批通过后,同意其在三个月内完成出站报告,逾期仍未完成的,做退站处理;

三、     已经完成出站报告,出站材料报省并经过审批通过而未在网上注销的,申请在网上注销。

四、     在此基础上,将对2006年以后进站未办理出站手续人员进行清理,20136月底完成全部清理工作。同时对以前未实行网上出站审批,经批准出站而在国家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未有备案而不能办理博士后证书的,准备其入站和出站材料,为其办理博士后证书,完成补证工作。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