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公安处-友情提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2        点击数:

亲爱的驾驶员朋友:

    按照2013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要求,学校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yh533388银河中心校区明德楼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大校办发〔20131号),就明德楼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在此,我们特向驾驶员朋友做如下提示:

1、校园内各条道路均禁止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须停放在停车位或指定区域。

2、请在中心校区校园南部办公、上课的朋友,将所用公、私车辆主动停放到体育场等地下停车场,预留出从体育场等地下停车场步行到办公、上课地点的走路时间,以免耽误您的工作。

3、学校公务车和yh533388银河教职工私家车,凭公务车卡和校园卡在中心校区东南角停车场之外的其他停车场停放,不收费。

4中心校区东南角停车场作为来明德楼短时办事的临时停车场,无“yh533388银河中心校区东南角停车场停车证”的学校公务车和yh533388银河教职工私家车,停放一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一小时,实行收费管理:每天8时至20(20)不分车型,每辆每小时2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20时至次日8(8)按车辆类型,实行计次收费 ,小型汽车每辆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辆每次10元;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

5、对于违规车辆,我们将按照学校要求,采取锁车警示、拍照曝光等相关措施。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请您体谅!

    公安处全体干警和秩序维护员感谢您对学校“绿色校园、步行运动”活动的支持和参与!愿您在春意盎然的校园内步行愉快!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工作顺利!

                                    公安处

      20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