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的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我校2013年度项目结题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安排做如下通知:
我校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将于2013年9月2日9:00至9月23日16:00集中进行,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要求,提前规划项目研究进度,尽早整理好结题材料,严格控制经费结余比例(经费结余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5%),做好项目结题准备。所有未提交结题报告的均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
鉴于省基金委每年均根据各校结题率分配下一年省基金的申报限额,我校大量的当年逾期结题项目严重影响到单位申报名额分配。学术部将参考各学院结题率分配下年度申报名额。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的中后期管理。
有关结题报告填写规范将于2013年9月2日9:00系统开通前另行通知。
一、 年度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3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并经依托单位审核,网上提交基金委办公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 结题报告
1、本次结题工作针对2010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2010年之后立项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请注意,2010年度立项的省杰青结题不在本次结题通知之列,具体结题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项目须达到《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结题要求(请详细阅读附件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审核后打印并报送纸质材料。 
对逾期未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将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未按期结题与项目中止”的规定处理。
2、延期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等信息的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题至少三个月前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申请书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月5日之前交至学术研究部C-410室。中止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导致项目中止的事件发生之后三个月内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中止或无正当理由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在结题后两年内不得申报省基金各类项目。相关申请表可在省基金委网站下载。
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在进展报告中说明不能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
三、待结题名单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核实补充附件2待结题名单中的负责人信息,于2013年7月3日之前发回kjcjj@sdu.edu.cn邮箱,尽快敦促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
 
 
 
 
学术研究部    张玉生 张琳  梁宗磊
 
电话:88369277
 

 

发布人:张琳       发稿日期: 201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