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后勤保障部:关于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积分排序第三榜公示及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5        点击数:
部门通知:后勤保障部

关于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积分排序第三榜公示及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积分排序第二榜公示后收到的意见和反馈的信息,经进一步核实,现将积分排序第三榜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积分排序表》第三榜为选房榜,个人信息不再修改。选房时按选房榜顺序依次喊号选房,喊号三次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选房结束前随到随选)。咨询电话:88369276

二、选房时间安排

428日(周一)上午9001200;单身青年教职工1-47

下午130500;已婚青年教职工1-70名 

  429日(周二)上午900-1200;已婚青年教职工71-126

 三、选房地点

中心校区学生公寓18号楼北裙楼一层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租赁合同公证

选到住房的教职工需与学校签订《yh533388银河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合同》,济南市历城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公证。公证时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为保证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广大教职工对弄虚作假人员给予举报,举报、监督电话:88364345(纪委监察处),邮箱:jjc@sdu.edu.cn88369335(校工会),邮箱:xgh@sdu.edu.cn。对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选房前取消选房资格,选房后收回其所选住房。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 根据报名符合选房条件的人员数量,按照便于集中管理、方便后续新进教职工使用的原则,确定此次可供租赁选房的房源(见附件)。

2.选房教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如选房教职工因故不能参加现场选房,可授权委托他人代选。委托选房需提供委托书(样本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附件:1.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积分排序表第三榜(已婚)

2.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积分排序表第三榜(单身)

3.可供租赁选房的房源情况一览表(成套)

4.可供租赁选房的房源情况一览表(单间)

   5.授权委托书(样本)

                  

 

                 yh533388银河房改办公室                               

        2014425




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积分排序表第三榜(已婚).xls
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积分排序表第三榜(单身).xls
可供租赁选房的房源情况一览表(成套公寓).xls
可供租赁选房的房源情况一览表(单间公寓).xls
授权委托书(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