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做好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920-30日。学校将于911日至920日提前开展选拔工作,获选者方具备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该项目的资格。正式遴选通知和上报材料时间将于9月初发布。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经与留学基金委协商,2014年学校可增派10位人选,第一批已录取13人,第二批拟推荐31人。

2.选拔要求

优先推荐申报20141月国家公派出国全额资助项目但未被录取的青年骨干教师。

3.选派专业

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教育、政法、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重点推荐国家和部属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群体(平台),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重点学科和学校优先发展的学科和专业。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创新群体)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3.申请人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按以下材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1)《yh533388银河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

2)《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原件1份仅专家签名,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国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可由学术研究部开具证明或提供立项文件(复印件需由学术研究部确认)。

6)《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

7)近五年科研成果清单,需由学术研究部确认并加盖公章。

8)近五年奖励证书复印件(省部级以上奖励)

9)职称证书、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录取结果在11月公布,录取后留学资格有效期一年(即有效期至2015930日);不能按期派出的,留学基金委不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单位即为申请时所提供邀请函的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留学资格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2.学校将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研修计划,研修计划需详尽,具有较高水平,且应与在研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有关事宜请咨询人事部师资培养科:王姣云,联系电话:64557  邮箱:szb@sdu.edu.cn

附件:

1、yh533388银河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专家评审意见表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申请材料说明

5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人事部

                                             2014626 
 

yh533388银河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依托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申请材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