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9        点击数:

学校通知请见下方,请申报的老师于5月21日下午三点前将材料送至院办李鸿娟老师处!

 

各流动站、各博士后: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与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315号)有关规定,我校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一年以上(2014530日前入站)

2.    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统招博士后;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在职人员(不包括我校编制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需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审定职称的证明。

3.    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

二、     申报程序和材料:

采取个人申报、流动站组织专家鉴定推荐、学校审核报送的申报流程。

1.    申报人填写并向所在流动站提交《yh533388银河博士后职称评审人员情况表》一式2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表》一式3份,在站期间成果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1份。

2.    流动站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鉴定推荐,请两名专家填写《yh533388银河博士后职称评定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2份、《yh533388银河博士后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

3.    申报人请与流动站联系报送材料时间,各流动站请于5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联系人:李新 毕于沛

联系电话:0531-88366036

Emailbsh@sdu.edu.cn

 

附件:

yh533388银河博士后职称评审人员情况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表

yh533388银河博士后职称评定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yh533388银河博士后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