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2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各学院立项清单已转发各院系科研秘书。请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有关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填写时间要求:

    为保证依托单位对项目计划书的审核时间,请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计划书,逾期不予处理!

    1、计划书电子版:请在2015年9月7日16:00之前将填好的计划书通过ISIS系统上传,等待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基金委进行审核。未通过基金委审核的计划书,返回修改后于2015年9月16日16:00之前再行提交,等待基金委再次审核。请负责人随时注意管理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

    2、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请于2015年9月21日16时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报送至明德楼C-410房间。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科研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同时需另交一份计划书的封面页与资金预算表页(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留存学校财务处以核定预算。

    二、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请按照各学部邮件通知中的“填写注意事项”及附件中的“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来填写计划书。

    1、资金预算表:今年首次将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请认真阅读附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有的内容(如有仪器设备费单项高于5万元等)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2、正文:“专家函评意见”及“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可从项目批准通知书中查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如学部对正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以学部要求为准。其他项目类型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附件:

    1、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

    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公室 张琳 梁宗磊

    邮箱:kjcjj@sdu.edu.cn

    地址:明德楼C-410房间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08月22日

    【发布人:张琳 来自:科研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