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11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下载《2011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模板》(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

    2、为避免电子版反复修改,请课题负责人完成《工作总结》填写后,先打印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一式3份,到科研财务科(明德楼C210室)及审计部门(明德楼A515室)审核盖章后再发送电子版。

     3、电子版发送要求: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请用附件形式将《工作总结》发送至邮箱kjcjj@sdu.edu.cn ,邮件标题务必命名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例如:yh533388银河张华20090003002),以便科研院上传结题材料到科技评价服务平台。

     4、纸质材料提交要求:电子版审核通过后,请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打印纸质材料上交至科研院C410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签名后的《工作总结》2份。其中决算表一式3份: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2份装订在《工作总结》中,另1份单张上交。

    5、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6、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11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并保留本年度结题电子模板以备下年度结题填报。

    7、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将在近期填写工作报告,请做好结题准备,等待科研院通知。

附件: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清单

科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琳

电话: 88369277

地址: 明德楼C-41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1月10日

【发布人:张琳 来自:科研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