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申报准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6年国家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300人。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11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1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11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见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后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选派流程

2016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5-115日。请申请人于113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审核。(见附件2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须按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于20163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1231日,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在该日期之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其他要求

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国内推选单位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留学人员须在回国后30天内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向所在单位汇报留学成果,学术报告的通知应公布在学院局域网。

申请人申报工作中有任何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人事部师资培养科联系。

联系人:王姣云

联系电话: 64557

E-mailszb@sdu.edu.cn

附件: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条件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部

                                            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