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533388银河关于规范人员经费发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3        点击数:

各位老师:

        学校通知请见下方,监考费发放表格为:userfiles/file/yh533388银河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发放表.xls

 

yh533388银河关于规范人员经费发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校人员经费发放,根据《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12]4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yh533388银河岗位绩效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山大人字[2014]14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内容

1.教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国家规范的津贴补贴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工资政策,除此之外,学校各单位向教职工发放的劳动报酬均应纳入岗位绩效工资发放范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自立发放名目,凡自立名目发放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国家有文件规定且有明确标准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执行国家标准;国家有文件规定,没有明确标准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应按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标准,列入学校预算,统一纳入管理。

3聘请校外人员产生的劳动报酬,按学校劳务费发放规定执行。

二、规范要求及措施          

1学校设置“岗位绩效工资”科目,用于统一核算各单位发放给教职工的劳动报酬

2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应从本单位奖福预算项目列支,直属单位及校部机关岗位绩效工资从学校岗位绩效工资总户和本单位管理绩效列支,发放本单位以外教职工的劳动报酬可从本单位相关专项业务经费或管理绩效中支付。

3各单位从非科研经费中支付给教职工的劳动报酬,随当月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填写《yh533388银河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发放表》,经人事部审核后,于每月10号之前报财务部统一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

4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按所列支渠道及管理办法发放。

5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津贴发放按照《yh533388银河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9]76号)、《yh533388银河科研项目助研人员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9]55号)文件精神执行。各单位支付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外的劳动报酬,均应纳入绩效奖励发放范畴,由学校统一管理,聘用单位考核后编制薪酬发放表,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按岗位性质分类审核,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系统统一实名发放。未经学校批准各单位自行聘任校外人员费用,一律不得按薪酬发放。

6学校向教职工发放的所有酬金均需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科研绩效发放按照东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有关规定执行。

2从科研经费支付的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按照《yh533388银河科研经费使用与报销规定》(山大财字[2014]53号)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报财务部统一发放。

3学校受托组织校外考试、阅卷活动发放的考试费、阅卷费、巡考费等,按照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规定执行;其他校内各单位组织考试发放的考试费、阅卷费、巡考费等按照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四、《关于印发 < yh533388银河关于发放加班费、夜班费和值班费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山大人字[2002]167号)同时废止。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6 年2 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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