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我校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对于2015年度结题项目尚有结余经费的,在接获国家基金委结题通知前,予以暂时冻结科研经费账户使用。现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结题通知已经下达。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及《yh533388银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间接费用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山大财字〔20154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

1、对于2015年度正常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经学校统筹安排,继续支持项目负责人后续研究工作,将暂在原项目账户留存使用,结余经费仍用于相关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等财务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账户使用期限约为1年,自201661日期起至2017630日前,项目负责人需在使用期内将经费执行完毕。到期如经费仍有剩余,学校收回再次统筹,不再返还原项目负责人。

2、延期结题项目经费结余,经基金委批准后,按照项目原预算严格执行。

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