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5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接科技厅通知,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允许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4、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80%的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以2016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7年申报项目数量。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二、支持方式
     1、省财政科技资金将采取事前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
     2、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index.html),请申报单位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申报(我校单位在申报省基金时基本都注册完毕,个人注册请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
     2、项目申报实行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省属单位由省主管部门推荐;部属高校可直接推荐;地方申报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四、申报时间
     上申报时间为201733900-20173281500,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人:高杰 883-61855   15966687506     任颖 883-69278

地点:明德楼C406

 

省科技厅申报咨询:山东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0531-66680017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0531-66777068 

附件:《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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