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9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审功能开通时间

《yh533388银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抽审功能开通时间为92914001071700。各单位在培养办公室及在职教育中心审核确定本单位答辩资格人员后,即可抽审确定本单位匿名外审人员名单,系统抽审功能将于1071700关闭。

二、博士学位论文免匿名外审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请于101日前,将本单位免匿名外审人员名单《yh533388银河免匿名评阅汇总表》报送学位办公室审核,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完成免匿名评审人员设置后,各单位再进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抽审。获得免匿名外审资格的论文应进行实名评阅,若进行匿名评阅,须申请在系统内撤销免匿名评审资格。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匿名外审要求,将材料于108(全天)送交学位办公室

(一)下列人员提交学位论文和匿名评阅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自评表)2

1.本次系统确定的匿名外审人员;

2.此前未通过匿名外审人员(论文评阅中含D者);

3.此前已被学校确定匿名外审,而本人申请延期未进行匿名评审人员。

(二)下列博士人员提交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自评表3

1.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而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生;

2.全体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建议,本学期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中要求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处理做以下调整。

一位专家要求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作者可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确认、所在分委员会同意后,由校学位办公室进行重新匿名评阅一份。原则上,重新匿名评阅的同行专家仍为原评阅人,评阅时向专家提供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书。原评阅书、修改说明和重新匿名评阅书一并存学位档案。 重新评阅后,专家对论文仍要求进行较大修改的,本次申请无效。

两位及以上专家要求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本次申请无效。

(二)请务必从学位办公室网站表格下载学位授予栏下载“学位论文评阅书(2015版)”。

(三)匿名外审的学位论文(含发表论文清单)需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论文封面用铅笔书写作者姓名。

(四)论文匿名评阅书请双面打印,按论文评阅书中提示填写有关内容,装订后夹入每份论文中(请勿和论文装订在一起)。

学位论文匿名外审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办公室

2015年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