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研究生顺利毕业,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疫情防控进展,现就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论文答辩
学校统一送审的论文评阅结果预计5月30日后陆续返回。培养单位根据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返回情况自行确定答辩时间。答辩一般采用线上方式,参照《研究生线上答辩工作指导方案》(附件)组织进行。有条件的单位在满足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组织线下答辩。原则上培养单位在6月18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6月10日后,学校将开通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可通过“yh533388银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终稿,培养单位下载后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三、材料报送
6月20日前,培养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报送材料包括授位人员名单、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照片。学位论文及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可暂缓报送。
四、学位证书领取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6月底召开。研究生院将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一周内,完成学位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
五、增加8月授位批次
6月初完成毕业申请,6月底提交论文,8月上旬组织答辩,8月中下旬授位。相关工作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做出调整。
六、工作要求
1.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贯彻疫情防控要求,降低人员密度,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2.加强事前测试,做好应急预案。要仔细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答辩流程、表决方式、候场方式、旁听方式的设计和告知工作,做好场地、视频答辩设备的准备和测试工作,做好答辩秘书和服务人员培训工作。答辩前要逐人进行测试,关注暂不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研究生,协助其按期参加答辩。要准备备用方案,以便在网络拥堵等特殊情况下保证答辩继续进行。
3.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各培养单位要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加强答辩工作和论文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4.重视归档工作。做好答辩与学位授予过程相关材料的保存、整理和归档工作。
附件:研究生线上答辩工作指导方案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