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部:关于对2014年度立项的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学校通知请见下方,请于2017.1.5日(星期四)前将所有材料交至院办房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fangchao@sdu.edu.cn。

 

各学院、所(中心)、项目负责人:

根据《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4年度1月立项的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结题验收以《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主要考察指标:项目是否按达到任务合同书中的考核指标要求,产出的科研成果(必须标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的成果)等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是否合理及经费完成情况。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填报《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立项项目建设成效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201716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联系人:耿婕、王姣云,联系电话:64557E-mailszb@sdu.edu.cn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2.结题验收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统一收回项目结余经费,三年内学校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

 

人事部

                            20161230

 

 




yh533388银河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结题书模板(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doc

立项项目建设成效信息表.xls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6-12-30 1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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