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和“齐鲁友谊奖”人选推荐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和“齐鲁友谊奖”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外专〔2016〕3号)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6〕2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我校推荐的候选人应是具有外国国籍、与学校签署聘用(工作)合同的外国专家,包括长期在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执行各类人才和引智项目来校短期工作的项目专家。原则上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人选为“齐鲁友谊奖”获得者;已获得相同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中国政府“友谊奖”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齐鲁友谊奖”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二、 申报流程及截止日期
1. 请有关单位分管外事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好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外国专家的推荐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 中国政府“友谊奖”-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国际事务部。
3. “齐鲁友谊奖”-4月25日前申报材料提交国际事务部。
三、 联系人
国际部联系人:高歌,电话:64874,邮箱:wgzj@sdu.edu.cn
人事部联系人:王姣云,电话:64557,邮箱:szb@sdu.edu.cn
人才办联系人:王璐璐,电话:64847,邮箱:rcb@sdu.edu.cn
附件:
1. 2016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专家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2. 2016年 “齐鲁友谊奖”候选专家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3. 《yh533388银河外籍教师奖项推荐表》
4. 《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5. 《齐鲁友谊奖申请表》
人事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
国际事务部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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