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基本高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创新)资助项目经费执行率缓慢等问题,现对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科研组织专项、齐鲁医院临床研究专项、二附院临床研究专项)经费执行进度提出进一步要求:

     一、2015年上半年拨款到账的项目经费(含在研项目及2015年新立项项目)1030日前经费执行完成拨付款的80%,达不到80%的执行进度将扣除相应经费,1130日前完成100%

     二、2015年下半年拨款到账的项目经费1030日前经费执行完成拨付款的40%,达不到40%的执行进度将扣除相应经费,1130日前经费执行完成70%1220日前完成100%

     三、所有暂借款项要求1220日前予以核销。

    各位项目负责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加快经费执行,逾期经费将全部予以收回,学校将进行统一调配,不再予以返回。

 

    附件:

         12015年山大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经费到账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快基本高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0月21日

 

【发布人:刘全芬 来自:平台成果办公室】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5-10-22 01:0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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