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2
  部门通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所、中心):
为落实2015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精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所、中心)是所属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视环保”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实验中心、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意识,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三、1月12日至1月16日,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对照《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登记表》逐一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整改,学校将进行抽查。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对在用的化学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剧毒品、各种试剂)彻底清查一次,重点检查存放是否规范,严格控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化学物品数量并加以妥善保管。
2、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行车、各种气瓶、空压机、储气罐)按规定检查性能是否完好。
3、对在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按规定放入专用保险柜,对废弃的放射源及时上报。
4、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防火、防盗。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有本科生及研究生从事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的实验室,应安排值班,加强管理。
六、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安全事故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5年1月12日
附件: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登记表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5-01-13 14: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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