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年度进展及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年度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3年立项项目)均需填写2014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相应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基金委办公室,无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2011年度(含)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结题要求(见附件1),省优秀中青年科学科研奖励基金项目达到合同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
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本人签字后于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C-410室。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在进展报告中说明不能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
(一)时间安排
1.本年度我校结题报告网上提交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9:00至11月5日16:00,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2.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上交时间:网上显示“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导出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于11月5日报送明德楼C-410室,优秀中青年科学科研奖励基金项目报送C-406室。请科研秘书严格审核附件材料,重点对照其“论文及成果表”页与提供的附件材料是否相符,不符者需撤回修改,达到结题条件方能审核通过。
3.专家评审时间:结题报告显示“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进入结题专家评审时间。项目结题评审表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打印装订在您上交的纸质报告上。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本结题报告(见附件2、3、4),按照要求填报。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结题报告填写注意事项
于以往结题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请各位老师在填写时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 封面页
右上角项目类别:选择填写面上、青年、重点、杰青;(优秀中青年科学科研奖励基金项目无须填写);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所在单位:请填写yh533388银河,不要填学院。
2.正文
正文填写:请严格按提纲填写,详略得当,无字数要求,但不要少于1页纸。上传后请先检查附件是否能打开,并检查图表,图片及公式等是否正常显示。如提示“文件不存在”,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退回重传。
3.如实填写决算表
填写时请将所有数字列在最右面一栏,中间一栏只填写支出明细的文字说明。
请不要按照申请书的预算来填写经费决算表,应按照该账号在财务处的实际支出填写,请提前联系财务处核实最新的经费支出情况,并在学校财务处(明德楼C-210室科研财务科,88364367)盖财务章,审计处(明德楼A-515,88369716)盖审计章后填写本表。
4.如实填写标志性成果
如实列举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并附影印件;所列论文、专著等须已公开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不要填写与本项目无关或不是本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上交纸质材料时需按清单排列顺序,在右上角注明序号,以便我们逐一核对。如不一致,撤销审核。
5.提交结题报告后请注意检查结题状态
所有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结题报告均将无法通过单位审核而被撤回修改,请及时查看系统中的退回修改意见。请将修改后的结题报告点击“保存”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
6.纸质材料上交
结题报告通过依托单位审核以后,项目负责人即可打印结题报告,请选择“导出结题报告”,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文件一式三份,并将附件材料一起装订。
纸质材料包含:
A、封面(负责人签字)
B、结题报告内容
C、主要研究人员名单(主要研究人员应与任务书中研究人员一致)
D、财务决算表(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章,审计章)
E、项目结题成果表(内容由进展报告中导入,审核通过后打印PDF文件时自动出现此表)
(1)论文成果页(注意标注情况,此处填写“是”则后面附相应论文、著作)
(2)项目成果页(该项目研究基础上所申请的高级别项目,如国家基金等)
(3)其他成果页(该项目支持所获得的其他研究成果的相应证明,如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F、附件材料(提供与E对应的材料,并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装订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1)论文、著作的首页和资助页的复印件,请用彩笔标注出资助编号并排序
(2)项目成果页(各类基金证明材料)
(3)其他成果页(提供相应证明)
G、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截止时间。截至2014年11月5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科学技术研究院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进行初审,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及时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审核。延期两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当年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延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可直接申请终止。中止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导致项目中止的事件发生之后三个月内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中止或无正当理由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在结题后两年内不得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联系人:孙乐军梁宗磊
联系电话:69277地址:明德楼C-410
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联系人:高杰袁明
联系电话:61855地址:明德楼C-406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4-09-30 14:5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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