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六)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青年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鉴于2014年申报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定为2014年3月6、7日,各单位报送具体时间见附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日期前交所在单位,学术研究部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
   2.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其中,青年项目从2014年开始在线填写申请书!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面上项目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份)。各单位科研秘书用院系版申请系统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相关专业申报时所需的“医学伦理证明”必须是2份纸质原件。
2.除面上项目外,其他项目类型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
(1)、关于在线申请帐号的设立:
需要申请在线项目类型且无ISIS系统帐号的申请人,统一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设立帐号。学术研究部不接受个人提出的帐号申请!具体步骤:申请人先向所在单位登记姓名、邮箱、手机、职称、学院、申请项目类型,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在ISIS二级单位管理系统中设立帐号。请尽量使用单位邮箱注册ISIS系统帐号。
 以下用户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帐号: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结题);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报。请注意,面上项目申报程序与往年相同。仍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即使是第一次申请面上项目,也不需要单位设置ISIS系统账号!
(2)、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2份),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关于项目结题报送时间
   由于本年度结题项目多,时间紧,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结题报告提交,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关于结题报告提交的时间安排:
1、学术部于1月20日寒假前,正常受理、审核结题报告,请尽量于此时间内提交。
2、寒假前因故确实未能完成结题报告提交的负责人,寒假期间学术部协同财务部,审计部安排以下时间值班,请严格执行时间节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014年2月16日16时之前,     完成结题报告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 2月17 -18日,         学术研究部集中网上审核
2014年2月19- 20日,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集中盖章
2014年2月21 -22日16时之前, 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上交纸质结题报告至学术部
(三)关于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的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应先在网上提交,单位审核通过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告提交后,请注意查看系统状态。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学术部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
   2、针对结题报告上传后图片无法显示,特别是化学方程转化不正确的问题,建议负责人将图片、公式等转换成JPG,GIF格式再上传。并请在上传后立即自行检查报告格式,如有图片、公式显示不全及时通知学术部撤回修改。
   3、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我校财务管理系统查询,请确保每一项经费支出后都有备注的文字说明。
   4、纸质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三处签字。“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部门意见两处请到学校财务部盖财务章。“经费使用说明表”审计部门意见请到审计部盖审计章。
5、各学部有特殊要求的(特别是医学部发的邮件)应严格执行。
学术研究部联系人:张琳 梁宗磊           电话:88369277   地址:明德楼C-410室
科研财务科 假期值班时间(2月19-20日) 电话:88364367   地址:明德楼C-210室
审计部 假期值班时间(2月19-20日)      电话:88369716   地址:明德楼A-515室
 
附件:
1、各单位报送2014年申请基金材料时间:
  3月6日  生命学院 材料学院  机械学院  控制学院  能动学院  电气学院  土建学院  数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院 信息学院  环境学院 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
  3月7日  齐鲁医学部及其他学院(中心)
 
yh533388银河学术研究部  张琳 梁宗磊 张玉生
电话:88369277
Email:kjcjj@sdu.edu.cn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4-01-14 05: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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