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山东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山东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山东省省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实施2013年省级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具有优势条件的省级创新平台开展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和系统集成验证平台建设,为行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2013年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省级创新平台。
  (二)请各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1),协调落实项目备案、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节能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请主管部门于2013610日前,正式行文将审查合格的《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建设方案》、有关附件和《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省属及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向我委提出申请。
  具体申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我校申报注意事项:纸质材料69日前提交至明德楼B408电子版发送至zdjsb@sdu.edu.cn, 电话88369279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3-06-06 13:0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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