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
一、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限额申报说明:
1、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为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2。
2、优先发展领域课题每单位限报2项,学术部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推荐人选,申请人获得申报账号后再进行查新。
3、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必须由内地高校与香港教资会资助院校共同申请,内地及香港申请人必须同时获得申报资格方能共同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照申报限额尽快组织申报,在推荐人选时请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如经学术部核实出推荐人员不符合资格者,取消学院该名额。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项目目录(按照附件3的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术研究部C-410室,同时将申报目录电子版发送至kjcjj@sdu.edu.cn邮箱。学术部审核申请人资格后,按照申报名单回复科研秘书课题编号及验证码。
3、申请人由科研秘书处获得课题编号及验证码后可进行查新及网上填报。请于3月2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交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学术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的内地高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报上香港地区高校合作申报人向香港研资局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2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可由申报系统提交)。
4、申请人需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请申请人将“报销结算单”与申请书一并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送由学术部统一办理。学术部原则上不接受现金,如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支付可由科研秘书收齐后联系学术部统一办理。
四、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3、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因工作量大已不接受查新时,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链接:http://www.cutech.edu.cn/cn/jybkjcxgzz/A0147index_1.htm
附件:
学术研究部
联系人:张琳 梁宗磊
电话:88369277
注:信息学院申报博士点基金的教师,请于2月2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mbm@sdu.edu.cn 纸质申请书二份,交到信息楼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