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调整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鉴定时间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鉴定时间进行了调整,要求如下:
一、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于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科技成果鉴定;自2014年度开始,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于上一年的10月31日前完成科技成果鉴定。
二、科技成果鉴定时间以组织鉴定单位编号盖章时间为准。
请有关单位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新要求,合理安排科技成果鉴定。
                  学术研究部
2012年11月6日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2-11-07 16:0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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