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每年的10-11月为山东省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时间;按科技厅要求,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必须进行验收作为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任务书要求,研究时间到期,且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科技人员可提出验收申请。
二、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详细内容见管理办法),并且填写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表格(附件)。
三、办理省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程序
1、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三份,验收证书一份,相关验收材料二份,报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审核批准。
2、学校审核批准后报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室审核批准。
3、省科技厅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4、填写验收证书(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室。
四、承担省发展计划不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课题完成前不能再申报山东省各类计划课题。
 
联系人:高 杰
电 话:883-61855 883-69278
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原经管楼)C406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2-10-01 13:5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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