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和验收程序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每年的5月、10月为山东省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到期,且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科技人员可提出验收申请。
二、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详细内容见管理办法),并且填写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
三、办理省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程序
1、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三份,验收证书一份,验收材料二份,报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科技办审查批准盖章。
2、向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汇报,进行批准。
3、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4、填写验收证书(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
四、验收时间: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组织验收时间是每年的4月初至5月底,9月初至10月底。
五、承担省发展计划不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课题完成前不能再申报山东省各类计划课题。
六、2006年至2010年下达的省发展计划课题都已到期,应验收结题。


联系人:高 杰
电 话:883-61855 883-69278
地点:山大鲁能科技大厦A座209


附件: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发布人:       最后修改日期: 2012-04-01 07:2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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