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延期结题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并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限一年以内),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在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第一、第二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延期超过两年确实无法达到任务书中的预定目标或继续研究工作已无意义的项目,经项目依托单位同意,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项目中止申请。

 请申请延期的老师认真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报告》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详细填写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以及后续计划结题时间。纸质材料填写完整后交给本单位的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于3月16交到明德楼C-410,逾期不给办理。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严格审核本单位老师提交的延期报告和延期申请表,一旦被一级单位退回,则此次不允许办理延期。延期申请只统一办理,过期后不再办理。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将材料汇总后填写《项目延期申请清单》,于3月16发至邮箱:wanghaijing@sdu.edu.cn。

 

附件:1、2018年度省基金待延期清单

      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报告

      3、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项目延期申请清单

 

联系人:王海静

联系电话:88364752

地址:明德楼C-41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02月06日                          

【发布人:王海静 来自:成果与综合办公室(科技服务中心)】
      最后修改日期: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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