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533388银河离校请假销假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规范研究生请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学院领导小组决议,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制度适用于yh533388银河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不能参加在校日常科研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因事返家、实习、导师指派科研活动、因病就医。如有特殊情况,经导师批准,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可请假的,酌情填写《信息学院研究生离校请假登记表》中事由其他项。
   第三条 请假程序
   1、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请假必须首先得到导师的批准,后认真填写《信息学院研究生离校请假登记表》,并由导师签字。外出离开学校超过2周须增加家属签字,交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审批,最后交至辅导员处备案。
   2、将申请表交辅导员处备案后还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请假申请。
   3、因科研任务原因导师派出时,需由导师单独向学院提交具体事由申请,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连同此表交给辅导员备案,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
  第四条 销假、补假程序
  本人返校后须到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如若需要延长假期应提前得到导师和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同意,至辅导员处办理补假手续。
  第五条 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外出期间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请假人个人原因(如因手机关机造成通知无法下达、学校有紧急事件而个人无法及时返校)所造成的问题和责任由本人承担。外出期间个人安全问题由本人全权负责,谨防意外发生。如发生意外,请立即联系辅导员和导师。
  第七条 研究生请假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不与邪教、分裂国家人员接触,不参加破坏活动。
  第八条 本制度从颁布实施起,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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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校请假登记表.doc
      最后修改日期: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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